1. 官方不允許非法之「活動獎勵交易」及「購買點數」(第三方管道購點,盜刷等) 與影響比賽結果自刷點數行為。若經發現,官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回收分數或取消其得獎資格且收回所有獎勵,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2. 如經查驗有惡意刷退信用卡費者,平台有權抵扣或追回直播主就該名退刷者所分得之利益。
3. 壓秒收/送禮物可能受系統及網路延遲影響,致使系統資料寫入逾時無法成功計算榜單成績,最終排名結果以活動頁顯示為主。
4. 活動排名結算以活動頁時間為主,逾期收送活動禮物恕不計算。各榜單若有同分數之情況,則取優先達到該名次者為準。
5. 所有獎項依台灣「所得稅法」、「贈與稅法」之規定辦理,由Xtars Live官方平台開立扣繳憑單,獎項價值將計入得獎者年度個人所得,並依法申報及自行負擔稅金。
6. 所有活動得獎主播,須於活動結束日起與本公司保持尚有六個月以上經紀合約,或於二週內與本公司續約,始具備獲獎資格(含廣告拍攝、版面上刊、各類型演出等)。
7. 稅法提醒事項: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本年度兌領獎品價值累計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將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本行將代扣中獎者需繳納之10%機會中獎所得稅。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利本平台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須依法先行代扣20%稅額,並檢附護照影本(須印有護照號碼)及載有「統一證號」之文件影本,以供本平台依法開立扣繳憑單。若中獎者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繳納應繳稅額導致兌換期限前未完成領獎手續等相關事宜者,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要求;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中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中獎者依稅法之規定所須履行之義務,概與本平台無關,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中獎者自行向開徵機關提出申訴。
8. 本活動所有動態特效、直播間頭像框及進場特效等虛擬獎勵發送時間為活動結束後隔月份發送至Xtars Live帳號內。
9. Xtars Live官方平台保有活動規則與獎勵內容的解釋說明權及最終修改與變更活動之權利。